第A04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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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震局官员遭‘情人’举报”追踪
婚外情引发情斗正妻被判赔钱
省地震局机关党委原专职副书记曾飞搞婚外情,妻子殴打情人后,双方闹上法院,近日一审宣判
 

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2014年12月,一则“福建地震局专职副书记曾飞欺骗我与他同居两年半”的微博在网上传开了。海都报对此进行报道后,省地震局官方发布消息,确认曾飞与人通奸属实,给予曾飞撤销省地震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的处分。(详见本报2014年12月4日A02版)

时隔数月,省地震局官员“婚外情”风波并未平息。曾飞情人谢某被曾妻郑某殴打,遂起诉曾飞及郑某,索赔7.7万余元;郑某反诉谢某,索赔3.1万余元。近日,福州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郑某赔偿谢某9468元。

情人:曾飞承诺离婚 她才答应同居

今年年初,曾飞情人谢某一纸诉状将曾飞夫妇告上法院,索赔7.7万余元。诉讼中,谢某讲述了她与曾飞的情史。

谢某称,她与曾飞是2012年4月参加一个朋友的饭局认识的。之后,曾飞加了她为QQ好友,两人开始频繁聊天。2012年5月,她需要翻译出国手续资料,咨询曾飞,曾飞说他会翻译,叫她到省地震局办公楼休息室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曾飞承诺与其妻郑某离婚后与她结婚,过后半辈子,她经不住曾飞哀求,答应与之同居。此后,两人多次在曾飞值班期间到其办公室过夜,也多次到宾馆开房。2012年9月,两人共同租房同居,房租及生活开销均由她承担。

曾飞与谢某这段婚外情,一直持续到2014年9月,长达两年多,因曾妻郑某发现才结束。

约在公园谈分手 曾妻赶来引打架

2014年10月9日,因曾飞与谢某的婚外情,引发了曾妻郑某与谢某打架事件。对于此事的由来与经过,谢某与郑某在诉讼中各执一词。

谢某称,2014年9月底,她与曾飞的交往被郑某发现,郑某要求曾飞与她分手,曾飞同意了。2014年10月9日,曾飞约她到嘉键大厦,说谈分手一事,她没去。当日下午3点左右,她直接到省地震局办公室找曾飞,曾飞将她约到温泉公园。两人到了温泉公园附近后,郑某突然出现,冲过来对其进行殴打,面部、胸部、手臂受伤(轻微伤)。她被打后报警,警方对郑某处以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郑某则称,当时谢某抓她的头发,还将她拖行。后来,谢某被花圃路牙绊倒。因谢某的殴打与骚扰行为,使她身体受到侵害的同时,精神更受到严重刺激和伤害,故提起反诉,要求谢某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3.1万余元。

法院一审:打人要赔 但情人也有错

鼓楼区法院认为,郑某殴打谢某致谢某受伤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谢某明知郑某与曾飞系夫妻关系,仍与曾飞同居,破坏两人婚姻,有悖公序良俗,对殴打事情的发生其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酌定谢某承担30%、郑某承担70%的责任。郑某反诉谢某也殴打了她致她受伤,但未提交证据证明谢某存在侵权行为,法院不予支持。

4月30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某赔偿谢某9468元;驳回谢某其他诉求,驳回郑某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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