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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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报台
“车是被拖上草坪的,我不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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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福峡路一处绿地的车主称:
“车是被拖上草坪的,我不交罚款”

 

N海都记者 石磊磊

海都讯 5月1日,本报报道了“福峡路侵绿车主连撞执法车”一事。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这名侵绿车主林某。他表示,对于撞伤仓山区园林局监察中队的汽车,他会赔偿,但仓山区园林局监察中队开出的罚单,他不会支付。据记者了解,林某原先有5辆货车停在绿化带上,去年7月和4月,被园林执法部门共拖走4辆。林某始终不肯处理罚单,他的理由是:“我的车是被城门镇的工作人员拖上绿地的,应该是城门镇交罚单。”

昨日,仓山区园林局监察中队的江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执法车已经被送到4S点进行维修。“仓山交警判定侵绿车主负全责。执法车保险杠开裂,我们的要求是更换保险杠,恢复原样,需要花费4300元。不过侵绿车主说,他的保险只有2000元的额度。”

说到林某4月15日干扰执法的行为,林某的妻子称,当日,林某撞园林部门的执法车是因为紧张。她透露,去年夏天,他们停在草坪上的旧货车就被拖走了两辆,至今不知下落,这也是让林某当时紧张的原因。

昨日,记者从市园林执法支队获悉,林某被拖走的一辆白色的旧货车,停在了市园林执法支队办公地旁的免费停车场,牌号为闽ABR620。市园林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辆车在去年7月18日的联合执法中被拖走,始终没人认领。

根据《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要按每日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林某被拖走的四辆车每辆被罚款307元。林某称,2013年夏天,他把车停在工地里,后来被城门镇的工作人员拖到了绿地上。“谁拖我的车,谁应该赔偿。”

对于林某的说法,城门镇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吴书记予以否认:“我们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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