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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遣返回国
是江西鄱阳一股长,贪污公款近亿元,潜逃新加坡逾4年
9日,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
 

N据新华社电 人民日报客户端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四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

当地财政年收入 被卷走四分之一

李华波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9400万元占该县每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此后,国内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常梦见自己被抓去年其父去世

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终于回国了,感到踏实了。”李华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逃这四年,我一直惶恐不安,夜不能寐,总梦见自己被抓进牢房里。别人出国是旅游,我做了亏心事,出了国也提心吊胆。去年我的父亲去世,我也没能回来尽孝,觉得很对不住家人。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非常悔恨。我愿意回国接受调查,早日交代清楚自己的罪行,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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