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公安厅纪委近日通报7起公安民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2015年3月16日,漳州南靖县公安局局长沈红治,因涉嫌公车私用等违纪问题,被漳州市纪委党纪立案调查。
●2015年1月8日晚9时许,泉州安溪县公安局派驻保安公司民警刘全忠,私自驾驶警用车辆,从安溪县保安服务公司停车场出发,前往泉州市区。刘全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2月23日,莆田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民警赖达,代表基建办慰问春节期间在市人民警察学校值班的门卫。11时许,赖达驾车前往后埔村慰问在家休息的门卫陈某某,将公车停在村部,因陈某某的挽留,赖达在其家中一直呆到下午3时许才驾车回到局里。赖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2月20日上午,南平武夷山市公安局赤石派出所副所长徐云未经许可,私自驾驶公务车,到武夷山市岚谷乡黎口村看望父亲,当日下午3时回到市区。徐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21日上午11时许,厅督察总队指导室主任焦文胜未经许可,私自驾驶公务车外出办理私事,并将公车停在福州元帅路和双抛二里交叉路口的路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焦文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月,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区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长伍勇华操办其母亲丧事期间,收受下属协警礼金共计2300元。伍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间,大田县看守所虚列食堂伙食费40多万元,用于发放过节费、家属慰问金等各类津补贴计37万多元。所长刘文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看守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