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到要积极创造条件,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
这一提法,已经在国家级文件中出现过多次,如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但至今还只停留在纸面。学校行政级别尚未取消,一些人却围绕级别是否该取消打起口水仗,混淆视听。
一是认为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会贬低教育的地位。其论调是,在目前“官本位”社会,级别是地位的象征,如果只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而不取消其他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教育和学校将不被重视。尤其是学校,现在争取资源,得和政府打交道,没有级别,谁会理睬校长?
这是按照体制内传统思维思考问题。当前的教育地位不高,社会形象不好,是因为学校没有级别或级别不够高吗?不是,而是因为有级别,而且是在部分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行政级别提升后,教育的行政化问题变得更为严重,随之产生急功近利办学的恶性循环。
二是取消行政级别难道要把行政也取消吗?这是一个伪命题。教育去行政化、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和取消行政是两回事,去行政化主要是去除行政主导办学,让行政、教育、学术各归其位,在去行政化之后,学校内部当然还会有行政,而且效率要求更高。
有的人还认为学校取消级别,将难招到优秀的人才从事行政工作。可是,为何要去招体制内的“学官”,而不面向社会招聘有教育理想,不追求级别的人才呢?
之所以有这些“争议”,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在搅浑水,希望保留级别,以及级别相对应的利益。
(作者熊丙奇,原载于《中国青年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