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东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哲民,于2013年10月3日和2014年9月7日分别公车私用,被处党内警告。
2014年5月至9月,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村委会主任包成仙(非党)利用公款违规接待、吃喝,并将6867元发票在村账中报销,被通报批评。
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屏南县长桥镇高溪村村委会主任苏明德(非党)利用公款购买芙蓉王、中华香烟等,并将6712元发票在村账中报销,被诫勉谈话。
另外,我省还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林晓斌,下派到后厝社区兼任党支部书记期间,伙同他人侵吞财物3万元,获刑一年,缓刑二年。
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厝社区主任陈志锋,受贿16.3万元,伙同他人侵吞财物3万元,获刑五年。
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厝社区党支部书记谢胜利,受贿1.5万元,伙同他人侵吞财物2万元,获刑一年。
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云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庄国龙,受贿19.6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明溪县夏坊乡龙坑村党支部书记张观音,以虚报工程量的名义,骗取国家移民和救灾补助款8万余元,获刑2年6个月。
又讯 目前,闽清县纪委对该县莲埔村原党支部委员方孝宁、方星2人在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贿选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2年8月1日,莲埔村选举2012至2015届村党支部委员,3名委员1人弃权,方孝宁和方星2人选票相同,方星收到方孝宁送来的1万元现金后,同意退出竞选。此后,方孝宁当选莲埔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