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居住在福清的一名澳门男子做代购名表的生意,向香港的商行订货,然后由商行通过“水客”走私进入内地,偷逃税款近16万元。近日,福州市中院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陈某甲交代称,2011年底以来,他通过杨某甲在香港开的嘉华表行,买了65块卡地亚等品牌的名表,然后由商行通过“水客”走私进入内地。香港嘉华表行负责人杨某甲交代称,陈某甲到他香港的店里看过手表,陈某甲要他将手表带到内地时,他都要收300元左右的费用。(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