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为加强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督管理,省住建厅昨日下发意见,要求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幕墙安全维护费用由业主承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意见指出,既有建筑物若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既有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业主或其委托的安全维护单位要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的机构对玻璃幕墙实施定期检查和安全性鉴定。
通知称,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