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原以为3680元购买到的马桶是四折特价,最后才发现其实就是原价。”昨日,福州林女士致电本报95060反映福州一商场的欧路莎卫浴夸大价格。商家称,该型号产品的原价确实是9180元,厂家每阶段都有相应的活动价,不存在欺诈行为。
市民:商家夸大原价
今年3月15日,林女士在福州一商场看中了欧路莎卫浴一款型号为IT211的智能马桶。销售人员称,该款马桶原价9180元,当天商场正好联合欧路莎在做促销,成交可享受4折的工厂直供价3680元。于是,林女士当场订了两个,总价7360元。
4月初,厂家人员上门安装完离开后,林女士收拾马桶的外包装,发现上面竟写着“全国统一零售价3680元”。“这意味着我就是以原价购买的马桶,根本没有享受到优惠。”林女士说,商家开出的单据上还特别在商品名后面注明是特价,因此她认为商家单方面夸大原价,涉嫌欺诈。
随后,林女士要求欧路莎要按实际价格3680元的4折价算,退还多收的两台4416元,但遭到拒绝。
部门:明码标价难界定为价格欺诈
昨日,记者在欧路莎卫浴门店看到,目前该款IT211的智能马桶销售价仍然为3680元。但门店的工作人员说,其原价确实是9180元,只不过厂家主推这一款产品,所以每一个阶段都会给出不同的活动价。此前4000多元、5000多元都卖过。
对此,欧路莎卫浴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商家所称的四折价,只是它的销售手段。全国统一零售价确实是年后推出的,并在新的外包装上标明,此前的外包装并没有这个内容。一般情况下,零售商标价相对于统一零售价只能低不能高。
但作为商场一方,在组织大型促销活动时,有没有对商家的价格清单实施监管,以杜绝虚假降价的情况?昨日,记者提出了采访申请,但截至发稿,商场方面都没有回复。
据福州市物价局12358物价投诉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统一零售价”不属于国家定价范围内,是经营者的市场行为,销售商品时只要是明码标价就可以。经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定零售价格,虚价打折的行为虽然在消费者看来不合情理,但很难界定为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