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福清女子刘某本是一位成功的70后女强人,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被福清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刘某在2001年时就投入100万元资金成立A文化公司。2005年后,刘某扩大公司规模,为维持经营,刘某先后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要规划投资建设福清美丽乡村等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至2014年7月,刘某累计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020余万元用于维持日常开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陈锟 魏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