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陈丽明 文/图
海都讯 一辆从湖北开往福清江阴镇的货车,因操控系统出现问题,在莆永高速公路仙游段撞上路边护栏,车上近40吨石头散落一地。高速交警和路政到场处置后,叫来拖车公司,把出事货车拖到近20公里外的城厢区华亭镇停车场,而现场货物则送至福清江阴镇。3日后,车主刘先生去停车场取车时,却被告知要缴纳27410元的施救费用。昨日上午,刘先生拨打海都报新闻热线95060说,这简直是天价施救。因无法和拖车公司达成收费协议,他的车至今被扣在停车场。
从2.7万降至1.7万,收费怎么说降就降
刘先生说,5月14日,他驾驶的豫R36075货车载着石头,从湖北出发,运往福清江阴镇,车上石头重近40吨,途经莆永高速仙游段时撞了护栏。
事发后,高速交警、路政到场处置,并叫来了莆田市万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拖车,将受损的挂车送至莆田华亭镇停车场,而散落的石头则由拖车公司叫来另一运输公司,送至福清江阴镇。
5月17日,刘先生去取车时,被告知需缴纳27410元施救费,这让他傻了眼。“怎么这么高?”刘先生向拖车公司要来了清单。记者看到,收费清单上标明吊车费7000元、抢修出动费1080元、警示布控800元、工人费5850元、机械车辆费5000元、盘货载工人车费600元、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费1200元、路面清洗费2880元、装事故车车费3600元,总计27410元。
海都记者介入采访后,刘先生昨日下午6时许打来电话说,拖车公司拟了一份新的收费清单给他,价格从最初的27410元降到了17000多元。也正因此,刘先生感到疑惑:施救费不是有标准吗?怎么可以说降就降。
拖运费、吊车收费,被指高出收费标准
刘先生说,此次他从湖北送货到福清,总运费为8800元。据他的经验,从事故地点运输货物到福清江阴镇,最高只要3000元,且包括了人工费。但这家拖车公司却收取了5000元的运输费。
刘先生还说,他的货物重近40吨,根据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清障车拖运费和清障车出动基价收费标准总共只要1110元,万旺公司却收取了4680元;吊车收费为3500元,但万旺公司却收了7000元,他怀疑存在重复收费。
记者获悉,车辆在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和路政部门负责为事故车主联系救援车辆,以尽快恢复交通秩序,产生的费用则由拖车公司和车主协商,相关部门不介入拖车公司的具体收费业务。
记者昨日联系了莆田市万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价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执行。“刘先生的货物重量在40吨左右,我们出动的吊车吨位是35吨,按收费标准,21~35吨之间的吊车,收费为3500元。”该负责人称,因为吊车将事故车辆吊起后,运至停车场,又将车辆吊下,发生两次吊运行为,收费共计7000元。
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将刘先生挂车上的货物运出高速公路后,又叫了另一家拖车公司,帮忙把货物运送到福清江阴镇,但却称并不清楚这家拖车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刘先生反映收费太高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会继续和刘先生协商。
事故车一吊一放,被收两次吊车费
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根据2014年公布的《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清障收费标准》通知,高速公路清障吊车收费标准,共分6个指标,而刘先生的货物重39吨,万旺公司派出的吊车吨位为35吨,所属收费标准为:21~35吨(吊车吨位)收费为3500元。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吊车收费包含出动至清障现场、将事故车辆吊运至指定地点,但不含二次转运。也就是说,按照《通知》要求,吊车从出车到吊装车辆到指定地点只按照一次吊车收费,费用为3500元。对于拖车公司将车吊起后,在停车场吊下为两次吊车收费的解释,或存在重复收费。
此外,根据高速公路清障车收费标准,10吨以上货车,清障车出动基价为600元/次,清障车拖运费用为30元/公里。刘先生称,从事故点到华亭停车场总共17公里,收费应为1110元,但对方却收取了4680元。
目前,莆田市物价部门已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将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