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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地铁1号线 一施工单位“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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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地铁1号线 一施工单位“挨批”
福州市建委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打分,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整改反馈被通报批评
 

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建委获悉,今年3月16日至4月2日,福州市建委对福州地铁1号线在建土建工程的10个合同段,进行全覆盖实体质量抽测,对2015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了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实体质量、实体安全、质量安全行为及文明施工情况。

记者了解到,本次评价对象为福州地铁1号线土建工程01~10合同段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对10个合同段进行了实体质量抽测。据介绍,检查组在实体质量、实体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均发现了个别问题。

如实体质量方面,发现车站主体结构局部存在渗漏水未及时处理;区间盾构施工抽查发现个别管片出现破损、渗漏水未按规范和程序处理;个别附属结构(如风亭)钢筋安装出现局部与设计不符,钢筋连接接头未及时提供检验报告;部分合同段未及时提供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或所提供的记录签字盖章不完整;局部防水卷材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个批次卷材经抽测其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该批材料3月23日刚进场,尚未用于工程实体,已全数退场)等。

文明施工方面,发现工地文明施工情况不理想,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对污水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排放;安全教育不及时,消防灭火仍存在灭火器配备不足,放置不规范,或灭火器压力不足、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本次检查采取了记分的方式,对记分分值最多(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较差)的前3名责任主体进行了通报。施工企业方面,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被通报。监理企业方面,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被通报。

此外,因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钢筋安装存在与设计不符的问题,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整改反馈,地铁1号线土建08合同段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建委将责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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