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珙县男子刘某因腹胀难忍住院检查,18日出院时,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了一份《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出院诊断”一栏中,清晰地写着“怀孕3月”。拿着这份病情证明书,刘某哭笑不得。
据了解,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需要医疗组长和主管医生两级签字确认。宜宾市卫计委医政处工作人员认为,出现这类离谱的事,说明医院在管理上存在漏洞。18日下午,医院作出处理决定,对当事医生杨某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其向患者道歉,并处罚3000元,停止处方权与手术权一个月。(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