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贵州男子罗某因吸毒产生幻觉,误认遭人追杀,持刀闯入民宅,以引爆煤气罐威胁民警,最后因吸入过多煤气昏迷倒地(详见海都报2014年9月19日A02版)。近日,罗某被仓山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罗某,男,1971年出生于贵州省罗甸县。2014年9月18日10时30分许,罗某因前一日吸毒产生幻觉,误认为有人要追杀他,闯入仓山某民房2楼某出租房,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租户赵某受惊吓,抱着孩子逃出房间,罗某遂关闭房门并用铁架床堵门。金山派出所民警赶到时,罗某抱出一瓶液化气罐,打开阀门威胁民警不要进来。
谈判期间,罗某不时搬动、敲打液化气罐,并手持打火机,以引爆煤气相威胁。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寻机强行破门而入后,发现罗某因吸入煤气过多而昏迷倒地,随即将他送医抢救。
近日,仓山法院认为,罗某意图以点燃液化气罐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