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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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老人会”毁林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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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5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老人会”毁林建墓
事发罗源,每座售价万元;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十余管理人员被捕
 

N海都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陈沂 林宝忠

海都讯 因拆迁补偿,村民手头有了闲钱,村“老人会”管理人员,打着“销售与自用”两不误的如意算盘,毁林建墓,然后高价出售。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捕该村“老人会”会长陈某及吴某,郑某等十余名“老人会”管理人员正取保候审中。

2013年3月,罗源县渡头村“老人会”陈某、吴某、郑某等14名管理人员,未经审批就擅自决定在该村后岭头里鸭确双层山建造墓区。为筹资金,陈某等就以“老人会”名义在村里面贴出“公告”,告示:本村村民想订购的一个月之内预交8000元,一个月之外定的交12000元。公告后一个月内该村就有72户村民交钱订购。

有了资金后,在2013年3月至10月期间,陈某等人毁林建墓非法占用农用地达3.385亩,建成墓位176座。除了本村村民订购,陈某等人还以每座15000元的价格卖给外村人,销售金额达229万余元。

见有利可图,2014年9月,“老人会”又推举吴某领头另辟山场再赚一笔。这一次,吴某等以个人名义各投资2万~4万元不等合股建造,募集32万元、占用农用地1.885亩修建墓区,共建成公墓128座,本村人购买每座18300元,外村人购买每座20300元,至案发已出售25座。

办案检察官介绍,陈某等人擅自改变农地林地用途,并未经审批毁坏生态林5.27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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