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南平市纪委获悉,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江永良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04年至2013年期间,江永良分别担任过南平市计委副主任、南平市发改委副主任、中共顺昌县委副书记、南平市国资委主任等职。江永良为多家公司拿项目提供方便,在干部提拔和安排工作上为多人提供关照,收受贿赂49万元、购物卡5.9万元及100克黄金金条。南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江永良退出的赃款及赃物,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