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通讯员 王金标
海都讯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县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嫌疑人卓某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据悉,这是今年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仙游县首例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案件。
据了解,炼油作坊老板卓某今年43岁,莆田城厢区华亭镇人。今年2月,卓某在赖店镇一偏僻地方投资建起炼油作坊,并从郊尾等地汽车维修店收购废旧轮胎,在未取得环保评估、安全评估以及其他审批手续情况下,雇人擅自炼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