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清流县司法局副局长陈招文,为果园承包户违规取得补贴累计9393.75元;先后2次将私人宴请费用3177元报销,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杜聪致,违规为不具备申报项目主体的个人,申报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26万元,被处行政记过。
●2008年至2012年,浦城县九牧镇黄毕村原支书吴永坤、主任连孝平和村委周洪芬,将粮食直补补助37639.98元存入个人账户。吴永坤、周洪芬被处党内严重警告;连孝平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010年4月至2015年5月,浦城县永兴镇曹华强、杨恭坤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期间,将生态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及基金37300元取出用于两人生活开支。二人均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浦城县石碑镇梅坑村村主任官松辉,伙同他人,骗取梅坑村在渡头林场未领走的间伐分成款,个人分得9000元,构成贪污;2010年,违规入股获利15500元,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浦城县管厝乡林益龙和张长红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期间,违规冒领低保金8000元,均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浦城县城乡规划和旅游局原房管所党支部书记吴和森,教朋友“钻”办理房产证漏洞,违规办规划许可证,以免除5000元债务,被处党内严重警告。(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