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日前,记者从城厢区环保局获悉,莆田市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属的“莆田学园花园”项目的店面本不应设置餐饮和娱乐行业,但当执法人员前往查看时,发现该项目店面的餐饮行业经营正常,但并未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条例。城厢区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莆田市城厢区新峰盛首饰包装厂因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须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城厢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对其罚款4万元,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