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文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陈文广在担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用、业务承揽、减轻违规播放广告处罚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4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7月30日,省纪委对陈文广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去年12月24日,省纪委发布消息,陈文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公开资料显示,陈文广,龙岩漳平人,长期在广电系统工作,曾任龙岩广播电视局局长、龙岩电视台台长、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省广播影视集团副董事长等职务,2011年8月起任省广播影视集团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