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A34版《趁车主酒醉男子偷钱偷车》一文中,“吴某妻子上车后,发现开车的是陌生人”有误。“吴某妻子”应该是“车主妻子”。经查,系本报编辑鄢秀钦在编辑中出错,特此致歉。
感谢石先生纠错。6月8日A09版《客车与运沙车相撞》一文中,“在考感市107国道孝南路段”有误。“考感市”应该是“孝感市”。经查,此为转载外稿,本报编辑关菁在编辑中出错,特此致歉。
感谢读者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