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近日,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原局长林志鹏(乡科级正职)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林志鹏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共计6.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5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又讯省检察院官网消息称,近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县国土资源局原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长林耀德(副科级)立案侦查。经查,林耀德自2011年4月至今利用其担任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送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