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辽宁省辽阳市一名小男孩坠楼,58岁的老人何艳因救援受重伤。何艳的儿子向所属的街道提出申请见义勇为称号。但街道负责人答复,何艳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孩子被救是群体参与的行为,因此不能授予此称号。(据6月9日《人民日报》)
@刘涵:很难想象,如果在孩子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危急时刻,大家却想着只能派一个人去才算见义勇为,该会出现怎样的结果。政府部门制定见义勇为条例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见义勇为,而不是相反。而“群体参与不算见义勇为”,显然会产生负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