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昨日,莆田的吴先生向海都报新闻热线95060反映,今年年初,他在莆田奇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订了一部一汽速腾小轿车,其后不久他发现,车行私自修改订单,提供给他的也是另一款车型,他认为车行存在消费欺诈。当地工商部门表示,车行在更换车型时没有重新签订新合同,确实存在过错,但现有证据尚无法认定商家有欺诈行为。
消费者:车行私自更换车型
吴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中旬,他在莆田奇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价格为150800元的2014款速腾1.6自动舒适导航版车型,选配了倒车雷达、胎压监测、导航及倒车影像等之后,总价为160600元。当时他交了2000元订金,并签订了销售订单。半个多月后,他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顺利拿到车子。“刚使用两个月,车子的右后挡泥板就破裂了,之后又发生顶部塌陷、椅垫缝线松脱等现象,让人很心烦。”吴先生说,接连出现这么多问题,他多次与车行交涉,之后又突然发现,自己的车子并非原先所定的自动舒适导航版车型,而是2015款1.6自动领先型。
吴先生说,更改的订单增加了“转换成2015款,原价为144800元,追加3000元现金优惠(真皮、导航)”等内容,他并不知情。提车前他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以为没什么变化,没有细看内容就直接签字了。在厂家咨询后他了解到,2015款自动领先型要比2014款舒适导航版车型价格便宜几千元,他觉得自己遭遇了车行的消费欺诈。
工商:商家愿补六千差价
莆田奇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品牌总经理陈先生介绍,吴先生最先所定的1.6自动舒适导航版车型优惠现金8000元,实际应收款为152600元。之所以更换车型是因为厂家取消了舒适型版本,而在换车之前,他们已与客户有过口头沟通,吴先生对此也是知情的,只是公司财务为了省事,直接在原销售订单上作了备注。与自动舒适导航版车型相比,2015款自动领先型基本款配置只少了真皮一项,价格差6000元。在吴先生签订的购车贷款合同里,也明确提到其所购的是2015款1.6自动领先型,增加真皮和导航。此外,在车辆交接清单上,也标明转换车型追加3000元优惠,总优惠金额达11000元,实际的车身售价149600元,而这也是吴先生最后所交的金额。
西天尾工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调查,从车行提供的新车销售订单、贷款合同以及最终成交价格等,无法认定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在这一事件中,车行主要的过错是在更换车型后没有重新起草销售订单,只是在原订单上补充。基于此,商家已同意补差价6000元,并更换有质量问题的沙发,但因双方争议过大,调解不成功,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