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了两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荔城区黄石镇东山村收取建房“捐资款”并进行账外开支问题。黄石镇东山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以“捐资款”的名义向44家违章建房户收取人民币计108900元,该笔款项未入村财务账而直接用于村道修缮、学校捐款、各小组长收费抽成及偿还接待费欠款等开支。该区纪委给予东山村党支部书记邹国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东山村村委会主任兼土地协管员邹春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东山村村监会主任邹文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山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邹志强党内警告处分。
荔城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下派拱辰街道服务队副队长)张继扬受贿问题。张继扬在担任新度镇宣传统战委员、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为请求在违章建房、机砖厂回迁扩建项目等方面给予关照而送的财物计13.2万元。目前,张继扬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