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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下月起 推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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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下月起 推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卫计委获悉,市卫计委于6月17日出台《莆田市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自下月起执行,改革主要措施为推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和下移再生育审批权限至乡(镇、街道)负责,材料齐全可代办一孩生育登记、代领生育服务证。

实施意见提到,从下月1日开始,夫妻双方(含流入人口)均无收养子女,且均属未育或均无存活子女的,婚后、生育前可持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流入人口到现居住地(流入地)的村(居)进行登记,不再要求申请、审批一孩生育服务证。对于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在村(居)登记,再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填写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承诺书后,当场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

根据实施意见,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权限下移,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街道)计生办承担具体事务。对申请材料齐全、“福建省全员人口服务与管理系统”可以查证但申请人又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代办。委托人要出具书面委托书,由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一孩生育登记、代领生育服务证。同时,还将进一步推行网上登记、办证,仙游县卫生计生局已试点实行网上办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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