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下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15亿元,支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用于三省原中央苏区社会福利、群众体育、残疾人事业项目建设。其中,江西省9600万元,福建省1亿元,广东省1924万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同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据相关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共筹集彩票公益金104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为586亿元。
(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