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可
海都讯 昨日,福能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三峡集团在条件成熟时参股福能集团约40%股权,并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
同时,双方同意共同开发福能集团已获取的100万千瓦海上风电资源,其中在建莆田石城渔港20万千瓦和莆田市平海湾F区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福能集团控股,三峡集团参股开发;莆田市平海湾D、E区共6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三峡集团控股,福能集团参股开发。
此外,三峡集团引入福能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公司的改制工作(争取参股约20%);福能集团参股三峡集团浙江长龙山21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20%股权;三峡集团注资10亿元参股福能集团控股的福能股份公司,成为其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