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民营银行已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即日起,银监会将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设银行的申请。民营企业必须以自由资金投资,应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条件。
为提高申请效率,银监会将推行限时审批制度,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比现有法定时限缩短了2个月。目前已有40多家民营银行向银监会提出设立申请。(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