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岁的湖南郴州市国土局苏仙分局干部童某,于2014年6月11日、11月12日两次在晚上实施抢夺。童某还涉嫌贪污罪、诈骗罪。2012年2月至2013年初期间,童某将所收取的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垦复费共计59529元占为己有。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童某以帮村民建房审批需要交纳相关费用为借口,多次骗取村民钱财达101810元。
近日,童某已由苏仙区检察院向苏仙区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1月9日,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一份人事任免通知,童某被聘任岗脚所副所长。(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