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泉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泉港区安监局原局长李志福同志虚报公款开支,用于购买酒水、礼品及发放补贴,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永春县下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永圣同志违规审批公务接待,造成铺张浪费,被处党内警告。
●德化县浔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益国同志违规审批发放补贴,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泉州市饮服公司经理谢永杰同志多次指派公司职工公款购买香烟供其个人公务接待使用,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安溪县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黄文水同志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接待,并多次违规公款宴请相关公职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保安服务公司联络办主任职务,并承担违规公款宴请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