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 法晚
由张艺谋导演、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平为制片人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上映后,据称票房达2.6亿余元。6年过去了,张艺谋将昔日老搭档告上法庭,索要该片1500万片酬分成。昨天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兄弟”未相见
据公开报道,张伟平与张艺谋合作16年,合拍了《我的父亲母亲》、《英雄》、《金陵十三钗》等多部影片,并一度以兄弟相称。
7日上午,张艺谋和张伟平均未在法院现身,双方派代理人参加庭审。
张艺谋起诉称,2009年6月,他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一致。
根据协定,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宣传及发行事宜,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影片在中国内地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新画面影业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
焦点激辩票房求公开
新画面的代理律师辩称,对于原告所述《三枪拍案惊奇》的影片分成已经全部支付给张艺谋,不存在违约不支付情形。公司已经在2010年至2011年间分13次向张艺谋夫人陈婷汇款1253万余元分成款,并代为履行了纳税义务。
张艺谋代理人表示,确实收到1200多万元,但该款项系《英雄》《十面埋伏》等5部影片张艺谋担任导演的劳务报酬,并非《三枪拍案惊奇》一片的收益分成。
《三枪拍案惊奇》上映后取得了2.6亿余元的票房。张艺谋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希望法院就影片的发行成本进行审计。
庭审进行约3个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