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陈晋
海都讯 莆田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去参加见习活动,可获得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近日,莆田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落实全市综合性、区域性、行业性等系列公益招聘会举办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主动与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见习期间补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根据《意见》,今年莆田将加大市级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征集见习岗位信息,有计划地组织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市(县、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毕业生见习期生活补贴。每位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可得到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此外,今年将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开展就业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工作。在当年毕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还将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省级创业基地可获20万补助
《意见》指出,今年各县(区、管委会)、各高校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省级、市级,将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贴。对各类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按租赁场所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长2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获得省级创业项目补助的,除省级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外,市财政给予相应配套补助。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取得其他经营资质,每经营1年给予5000元创业奖励,奖励期限为期2年。对自主创业并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奖励期限为期2年。
高校毕业生到老少边岛等相对落后基层地区就业,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给予老少边岛岗位合格线降低5分,县区基层医学类岗位合格线降低10分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