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4版:城事/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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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小楼出租权 到底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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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7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层小楼出租权 到底是谁的?

 

N海都记者 廖庆升 实习生 饶芳婷

海都讯 小区内的路面到处坑坑洼洼,门口缺乏保安,居民家里经常被偷。福州晋安区晋安北路市一建宿舍的居民,迫切需要一笔资金,来改善小区面临的困境。他们将目光转向了小区内一栋两层高的办公楼,在居民们看来,这栋楼是小区配套设施。不过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表示,目前房子已经移交给中心了。

昨日上午,记者刚走进小区大门,就发现了这栋办公楼,其第一层被改成酒庄,二层楼则有人办公。

居民陈先生说,小区只有两栋楼,其中一栋是住宅,另外一栋就是这两层高的办公楼,建成于上个世纪80年代。建好后,一建公司的人搬进里面办公,由于不少居民就在这家公司上班,大家对此也没什么意见,“我们一直觉得,这是小区的财产,应该还给居民。”不过大约两年前,一建公司的人撤走,这栋楼却被对外出租了。

昨日,租赁方的负责人陈先生表示,这栋楼共有6个房间,每月租金近5000元钱,是向二房东李先生租来的。辗转了一圈,记者终于找到了出租方: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后者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栋楼共有170多平方米,市一建企业改制留守工作组已经于去年3月将房子移交给中心了,所以中心有权对外出租。

对于这样的解释,多数居民表示无法认可。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如果居民对这栋楼的归属有疑问,可以先成立业委会,走司法途径,请法院给予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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