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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新华网一篇名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文章,让“僵尸肉”报道占领各大新闻终端,不过9日,《北京科技报》食品安全记者洪广玉称,“通过对新闻线索的核实,发现这是一起无中生有的报道。”新华社记者李丹昨日对此作出回应称,“你(洪广玉)在文章中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却无一解答。请问,一堆没有解答的问题,如何演绎出我的报道是‘假新闻’的结论呢?”
李丹表示,“我的报道采访花了近一周时间,联系到多个部门,面对面采访多位当事人,而我的广西、广东、云南分社的同事也给我提供了帮助。我们采访了海关缉私局、公安等权威部门,为确保稿件真实客观专业,初稿完成后,我们还请相关部门对稿件中的核心事实进行过两次确认。”
李丹表示,“央视《朝闻天下》近日采访了你(洪广玉)提到的长沙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杨波。杨波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也说过,‘主要是一些国家的战略储备肉,战略储备肉隔几年是要换掉并进行处理的,价格相对便宜一些’。”“为了再次核实,我10日电话回访了你文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
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12日联合发布《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通告称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
□早前报道
海关否认查获过“僵尸肉”
11日,京华时报记者先后采访长沙、南宁两地海关。双方均表示,上述“僵尸肉”的说法,完全是媒体演绎出来的。
两地海关部门介绍,消息最早源于6月2日关于“海关总署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之后,有媒体在基于专项行动成果的报道当中,首次使用了“僵尸肉”一词。海关部门从未发布过“僵尸肉”的任何消息。“查处的走私冻品当中,根本没有过期那么久的肉。确实存在过期的,但过期的时间都是很短的。那个太夸张了。”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