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HTC826手机,三个月内修了四次,换了一部手机,现在又出现故障,退款要扣折旧费。”日前,福州林女士发微博称,从福州宝龙广场一电器商城购买的手机屡屡出现问题,她要退机时,却被要求按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折旧费,共计1500元。
13日,记者联系到了林女士,据介绍,今年3月5日,她以2499元价格买下这款手机,用了不到十几天,手机就出现问题,一天要充电3次,事后她拿到大利嘉的HTC售后点,进行了手机升级,遂恢复正常,但未拆机。之后又陆续在4月1日、4月7日和5月13日,出现了手机通话不畅通、屏幕触屏不灵敏和屏幕损坏等问题,都在HTC售后部门进行了拆机维修。
第4次损坏后,商场人员给林女士换了一部同款的新手机,然而新手机又出现问题。6月20日,她发现新手机屏幕又损坏失灵了,这次林女士提出了退款。但商城人员告诉她,要么换机,若退机则要按从购机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折旧费,共计1500多元,“扣完折旧费,都没剩多少钱了”。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电器商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林女士手机确实存在以上情况,公司原本打算再给林女士换机,但是被拒绝,可以按照发票全款退机,并没有1500元折旧费之说。
对此,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人员表示,根据手机“三包法”,手机电池、屏幕等部件,连续损坏2次,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市民可直接提出退款,而且退款金额应以购买手机当日发票价格为准,商家不能收取“折旧费”、“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感谢市民林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5060提供线索,奖励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