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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证经营 五家泳池停业整顿”追踪
城厢文体局:20日前未整改将罚款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在酷暑闷热的夏天,泡在泳池浸个透心凉或在水中畅游成为市民首选。不过,莆田城厢区五家泳池因设备不全无证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停业整顿(详见海都报7月8日P04版报道)。记者了解到,其中三家希尔顿游泳池、荔枝公园游泳池、万辉社区游泳池已提交有关材料,但在复查过程中仍发现救生员、观测台等不足的情况,要求继续整改,另外凤凰山冲浪游泳池、钟潭游泳池截至目前未提交任何材料。城厢区文体局表示,本月20日之前若没有整改到位,将依法罚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万辉社区游泳池,发现面积约300平方米的泳池只有一个观测台,而按规定要有6个观测台,现场没有急救室,也没有悬挂张贴相关应急知识等,救生员也未能出示有效证件。“该泳池由物业承包,没有对外经营,但前去游泳的住户很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城厢区文体局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凤凰山游泳池,现场安全设备、急救设施等都较齐全,5个观测台上救生员都有在场。不过,该泳池面积较大至少要有6个观测台,执法人员检测过程中发现洗脚池的水质不过关,虽有营业执照等,但没有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城厢区文体局有关负责人何先生介绍,去年出台《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后,已有给经营方时间适应缓冲,此次检查时也多次强调未整改将受罚。“执法人员也会不定期回访,20日之前还未完成整改将处罚。”何先生介绍,现场无安全警示、未控制入场人数等情况,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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