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6版:财道/过日子
3上一版  下一版4
 
在国外流量费 比国内还便宜
榕杉林地产 被认定违规
闽首个地方企业永续债发行 发行利率为6.5%
兴业银行第二大股东易主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杉林地产 被认定违规
销售时未向购房者告知商品房抵押状态
 

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就要全额支付房款了,福州的许阿姨才得知,自己看中的仓山万达北侧的杉林悦榕公馆商品房竟还处于抵押状态,而且销售人员此前根本没有告知她。她担心,要是交了钱,房子解押不出来,吃亏的是买房人,因而想要退房,但定金却迟迟退不回来。(详见本报6月16日A38版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公告,认定开发商福建杉林地产有限公司、中介机构福州嘉论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福州杉林悦榕公馆项目62405单元过程中,对该6楼仍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的情况,未告知购房人,存在违规行为,已分别作出一次不良记录,记入两家公司的信用档案,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曝光,曝光期限6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在建工程抵押,在福州较为多见。

“严格来讲,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不能卖。”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说,不过,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告知买受人购买的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并承诺收了定金后要多久能解押房产,然后双方再签合同。如果事先没有告知,买受人可以去工商或者建设部门投诉,拿回定金。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