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8月起,福建企业若逾期7天,并经催缴、告知后仍未缴付电费,将影响征信。昨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正式签订《企业用电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首次将福建企业客户拖欠电费情况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
根据协议,从2015年8月1日起,福建企业客户拖欠电费信息将与金融系统共享,对企业信贷等经济活动产生直接影响。
“对逾期7天并经催缴、告知后仍未缴付电费的企业客户信息,都将被记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并作为企业重要征信记录,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卫中介绍,拖欠电费的信用信息将在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上展示,并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
(邱也栩 林梅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