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海都讯 去年11月22日6时许,江西省萍乡市男子张某甲乘坐江西省贵溪市男子涂某丁驾驶的摩托车,前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汤斜村附近,预谋盗杀家养犬。张某甲连续扣动带有毒针的弓弩扳机,但未顺利击发。
之后,张某甲将弓弩收回进行检查时,因操作不慎,毒针射中涂某丁的右腰部,导致涂某丁中毒死亡。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江西男子张某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