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17日正式生效。2007年该条约由时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与法国司法部长克莱芒在巴黎正式签署。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法国国民议会分别批准了该条约。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已于2007年9月20日生效。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是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合作最重要的法律基础。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