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简单地讲,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据7月21日《人民日报》)
管理更需调整
在谈到此次修订稿时,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表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原先设定的一些条款和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和今后的发展需要。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但高速收费怎样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只算行业小账,不算社会发展大账。高速公路按“谁使用、谁埋
单”的原则进行收费,看上去合情合理,其实忽视了公路本身的公益性。如果收费不合理,高速公路成了“高速私路”,成为行业乃至地方政府的营利工具,这种逐利性,就会抬高物流成本,也对整个国民经济形成挤压。
二是不能只重收费不重管理。公众真正反感的也不是高速公路收费,而是管理上的漏洞百出、腐败现象频发、管理体制上政企不分、资金流向不明……因此,高速公路需要调整的不仅仅是收费模式,而是管理模式。 (吴龙贵)
“车船税”要厘清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谁受益谁就应该付费。让车辆在通行和使用高速公路时,付出必要的费用成本,不仅是减少政府财政开支的需要,也是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一些地
方公路“不收费”之后,路况变差,就与缺乏“养护责任主体”有关,就与缺少“收费输血”有关。但“高速公路的长期收费”,也要尽快制定一整套高速公路“长期收费”的“标准”,一条高速公路年养护费用是多少,必要的人员成本是多少,应该有一本明白账和精打细算的“节约账”。政策推行的前提条件是,高速公路不合理的“人员超编现象”、机构臃肿问题,以及费用账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彻底有效解决。另外,在各地推行和实施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政策之前,对于目前全国通行的“车船税”以及“成品油消费税”须进一步厘清或降低,对于上述税收与“公路养护费”的事实冲突也应该说清。
(毕晓哲)
民众若不同意咋办
这一政策变化将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公众不愿意
戴的那顶“收费公路世界第一”的帽子,将会永远戴下去。本以为只是“飞鸽牌”,不料却成了“永久牌”,想想都是泪。二是公众一直批评的以及频被审计曝光的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延期收费,将要被“洗白”了。本来以为是非法的,不料成了合法的?
当年“费改税”的全民大讨论中,有声音表示30万收费人员是最大的阻力。不禁想到,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有没有养人考虑?会不会担心收费到期后,原有的几套班子几路人马没法养了,这才歪曲“向改革要出路”——把主意打在长期收费身上?
既然是征求意见,民意呈现就有两种可能,一是同意,二是不同意。虽然征求意见刚刚开始,但就目前普遍反应来看,压倒性的意见很可能是“不同意”。很想问一声,民众不同意高速路长期收费咋办?(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