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环境保护部昨日发布公告,通报了环保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实现了2014年度减排目标。
根据公告内容,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4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减排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其中,福建省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个数值上,2014年较上年分别减少1.44%、 1.74%、1.4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