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副院长石某与南通从事艺术培训工作的杨某之间,招生已经成了一笔交易。3年来,杨某为了让所带的多名艺术生顺利上大学,大肆向石某行贿,日前被蚌埠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1年,杨某为帮助所带学生丁某考上安财,请石某给予关照,并许诺给予好处。在石某的帮助下,丁某美术专业考试顺利过线。不久,丁某的父亲在石某的办公室送了5万元。去年11月7日,石某(副处级)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