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提高城市立交桥和高架桥桥下空间(以下简称“桥下空间”)用地的利用效率,各地规划部门要会同建设、交通、国土、园林和公安交警部门,对桥下空间进行普查,对利用率低或利用不合理的区域或空间,尽可能挖潜用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河道、消防等管理用房和公交场站、停车设施、公厕、园林苗圃、体育健身设施等。
省住建厅提出,城市核心地区的桥下空间利用要综合地形条件、居民、交通等因素,优先考虑设置休闲绿化广场或综合性公园绿地,条件许可的要在桥下配套小商业网点和市政设施用房。
同时,对于周边入住率高、商业停车需求大的区域,通过交通组织,尽可能利用桥下空间设置公共停车场。设置时要综合考虑对周围路段的交通影响,完善相应的停车标志标线、停车管理诱导系统和停车收费管理措施,有条件的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缓解停车位不足。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各设区市要强化桥下空间利用管理,明确桥下空间管理单位和职责,禁止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场所,禁止拆改或填塞交通安全、监控通信、供电、防护构筑物、上下水、管理用房等城市桥梁附属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