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文 关铭荣/图 通讯员 鼓交警 实习生 郑小玲 林建腾
关注理由 残疾人代步车,原本是为下肢残疾人士提供的便利交通工具。然而,在福州街头,一些健全人却骑着残疾人代步车,扎堆在车站、医院旁等路口揽客,搞非法营运。为此,福州多部门近日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
昨日上午,福州鼓楼交警大队联合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省妇幼保健院附近开展执法,查处4辆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其中两辆的骑车者为健全人。
2小时内查处4辆营运残疾车
昨日上午10点左右,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在八一七北路道山路口开展执法。一名中年女子骑着一辆残疾人代步车进入路口,该车没有悬挂号牌,后座还坐着一名女市民。该车当即被执法人员拦下。根据规定,使用残疾人代步车必须悬挂号牌,骑手必须拥有残疾证。但执法人员发现,该中年女子没有残疾证,为健全人。交警依法暂扣该车辆。
随后,一名老年人骑着一辆车牌号为“00593”的残疾人代步车进入路口,后座则坐着两名乘客。老人出示了残疾人证,但其涉嫌非法营运,被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残疾证。
昨日上午的执法中,两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共查处4起利用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其中两起的骑手为健全人。
执法人员:部分健全人也有“残疾证”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因不可能拥有合法残疾证,健全人违法主要涉及号牌和证件,交警部门将予以暂扣车辆,并且罚款500元;而残疾人违法,主要涉及非法营运,由交通执法部门处罚,若属实,违法者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处罚。
另据介绍,残疾人代步车出厂时,没有顶棚、后座,目前市区绝大多数用于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进行了非法改装,一旦被查处,会责令车辆所有人进行拆除。
在执法中,执法人员还发现,部分利用残疾车进行非法营运的健全人竟然拥有残疾证。对此,福州市残联有关人员介绍,残疾人经过鉴定才会取得残疾证,若发现健全人使用残疾证,他们将会以涉嫌使用假证联系警方介入查处。
残疾车管理福州将出台细化规定
目前,福州市区的车站、医院、商贸市场等地点,利用残疾人代步车进行非法营运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些代步车驶入机动车道,和机动车混行、抢道,事故多发。6月4日下午3点,福州台江区广达路与儿童公园路交叉口,一六旬男子被残疾人代步车撞飞后,遭越野车碾压,当场身亡。
鼓楼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一个月以来,该大队共查扣各类违法的残疾人代步车24部,查处残疾人代步车闯红灯等违反交规行为50多起。
另据了解,为加强对残疾人代步车的管理,福州市将于近期出台更为细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