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局获悉,福州市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村总计0.6551公顷一集体土地,用于福州市9号安置房项目东侧配套道路(环岛路至螺福路)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邱也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