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将对莆田市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傅女士介绍,根据各个行业,按照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情况区分是否为小微企业。比如,对于建筑业
来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6000万元之间,资产总额在3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就属于小型企业,两项数据均小于300万元的就属于微型企业,可以免环境监测服务费。
傅女士介绍,若属于小微企业,可持《小微企业确认表》到所在县区统计部门及市统计局确认,再报市环保局备案,然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委托业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予以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