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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背后的价值观“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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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感动”背后的价值观“破洞”

 

N林永芳

背景:两年前的一篇题为《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近日被翻出,引得网友大哗——18岁打工妹郜艳敏被人贩子卖给了河北省曲阳县下岸村一个不识字的羊倌。她曾多次自杀、逃跑均未遂,后来成了村小学的代课教师。此事进入媒体视线后,郜艳敏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2009年,据此拍成了

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据7月29日央广网、中国网)。

郜艳敏一次次忍受折辱而“不忍心伤害每一个人”,无疑令人敬重;可正如《论语》所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你若是认为当地部门麻木不仁、不辨荣耻,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的反应分明灵敏得很——记者的采访被百般阻挠,郜艳敏的举动遭到严密监管。由此足见,人家早已意识到了这不是什么光彩事。的确,一件长满虱子的破污衣,再怎么用道德锦线去缝补也成不了雀金裘。透过媒体报道,可以管窥一些基本事实:一个400多人的村庄,“前些年从外地买来的媳妇就有三十多个”,可见拐卖之猖獗、打拐之无力;初中毕业的郜艳敏竟一直是全村文化程度最高的人;教学点只能设在一间黑屋子里,郜艳敏临时代课十几年,月工资只有200元,后来才有600元,可见公共教育之惨淡……

“感动”背后,分明层层叠

叠躲藏着一个个不忍直视的价值观漏洞,难怪网友大呼“王法何在”。幸好,7月29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微博作了表态: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拭目以待吧。但愿我们对郜艳敏的敬重,可以建立在一个“无病”的基础上——人贩子受惩处,缺失的基本公共服务补上去,受害者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那么我们就“感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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