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福建省康辉食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被仙游县环保局立案查处,罚款4万元。
据仙游县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气浮设施设有直接外排管阀门,污染物可以流至雨水沟外排,当场要求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经过立案调查,对该公司进行4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限期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林养东)